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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五项奖补政策 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

2022-04-14 11:21:33 llj 8

一是发放稳岗补贴。根据2022年4月至7月期间企业连续缴纳社保的员工数量,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对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级景区等发放稳岗补贴。二是鼓励招徕游客。对旅行社2022年4月至12月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游览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时长,给予每晚每间20元到40元不等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是加大金融支持。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级景区等产生30万元及以上银行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1.5%,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同时,对在此期间申请银行企业贷款担保并获批的企业,给予担保费率1%的保费补助,每家仅限一次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是做好宣传推介。推进我市文旅融媒体宣传中心建设,开展旅游产品集中宣传推介。鼓励导游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推广我市旅游资源和产品,对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持有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网络视听主播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营销师资格证书的导游,在国内各大网络平台原创并播放2个以上不同内容的厦门旅游推介视频的,按照导游级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奖励。针对以上导游发布的原创视频,根据视频点赞量给予一次性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奖励,点赞量达50万次以上且排名在全市申报人员前五名的额外一次性奖励1万元。五是支持新业态发展。支持旅行社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引导学校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计划。鼓励旅行社组织学生在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内开展研学活动,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累计组织1000人以上的,给予本市区域内消费发票总额10%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原文链接:http://wlj.xm.gov.cn/zwgk/bmdt/202204/t20220413_26542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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